玉汝于城讯(通讯员:周华勇)近日,一起长达十二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汝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多方协调,涉案款项全部执行到位,为当事人带来了正义与安宁。
这起纠纷起源于2009年,原告袁某某诉被告湖南某矿业分公司、湖南某矿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担任湖南某矿业分公司经理的周某某以该分公司的名义向袁某某借款用于办公活动经费。借款后该分公司没有在约定的借款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构成违约。2009年8月25日原告袁某某向法院起诉。经过一审、二审判决确定:被告湖南某矿业公司偿还原告袁某某借款本金6.2万元,并按月息2分承担至清偿之日的利息。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案件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成为了当事人心头的一块大石。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高度重视此案,成立了专门的执行小组。执行小组通过深入调查、耐心调解等方式,积极寻找突破口。在得知被执行人有一定经济能力后,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了财产查控。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小组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但他们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断克服困难,推动案件进展。最终,在执行小组的不懈努力下,从第三人郴州某矿业有限公司提取被执行人湖南某矿业公司的应收转让款,涉案本金6.2万元,利息15.4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当执行款项交到当事人手中时,他们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感谢法院的公正与高效。
此次民间借贷纠纷的圆满执结,不仅体现了法院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决心和力度,也彰显了法治力量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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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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